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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川大法学院清退28名研究生

时间:2024-03-19 10:31:03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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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川大法学院清退28名研究生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1日讯(记者 陈淋)11月10日,四川大学法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我和阴阳先生

原标题:因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川大法学院清退28名研究生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1日讯(记者 陈淋)11月10日,因规业川四川大学法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定年大法公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限内学院我和阴阳先生经学校授权由分管副校长主持的未完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因在学校规定的成学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8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称,清退因这28名同学无法联系,名研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究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因规业川我和阴阳先生收到公告后,定年大法学生应立即与学院联系,限内学院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未完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成学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清退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名研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公告截图

(截图自四川大学法学院官网)

(记者 陈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