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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噪怼噪”不是化解矛盾的正确姿势

时间:2024-03-28 20:25:44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时尚

核心提示

  近日,一则“居民连开5年震楼器”的新闻冲上热搜。据《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上海市某小区业主因与楼上邻居存在矛盾,遂使用了震楼器,而且一开就是5年。在吃瓜群众纷纷表示“这是什么仇什么怨”的同时,震楼 亦生缘

  近日,以噪怼噪一则“居民连开5年震楼器”的不化新闻冲上热搜。据《潇湘晨报》等媒体报道,解矛亦生缘上海市某小区业主因与楼上邻居存在矛盾,正确姿势遂使用了震楼器,以噪怼噪而且一开就是不化5年。在吃瓜群众纷纷表示“这是解矛什么仇什么怨”的同时,震楼器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正确姿势热点。

  在既往的以噪怼噪新闻报道中,震楼器大都以“自卫武器”的不化身份出现,是解矛亦生缘不堪邻居噪音侵扰、又难以与邻居有效沟通的正确姿势一方被迫祭出的终极手段。使用者想通过震楼器表达对邻居的以噪怼噪抗议,实现对邻居的不化警示、惩戒,解矛进而让邻居安静下来。

  然而,在因噪音而起的邻里矛盾中,从一方第一次使用震楼器的那一刻起,双方便会大概率彻底撕破脸进入公开“宣战”、矛盾升级状态,甚至进入矛盾越“震”越深、戾气越“震”越重的恶性循环中。最终,震楼器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制造新问题,震出“互相伤害”模式,让双方的噪音扰民问题更加严重,让其他邻居和无辜者跟着遭殃。

  使用震楼器是任性的下下策,不仅会适得其反,还可能震穿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权,而安宁权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少受或免受噪音侵扰。

  与保护民众的安宁权相衔接的法律机制是,家庭需承担控制噪声污染的责任,“超标”制造家庭噪声污染被定性为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能会被处以警告或罚款。